如何在英文文章中更好的运用长句?
我们在英文文章中多数会运用到长句,那么如何将长句使用的更为准确呢?
在英文文章的写作中,长句的使用一直是比较困难的。虽然对于科技文章而言,使用短句会让文章理解起来更容易,看起来似乎更适合现代的快餐文化。但是如果想要让文章读起来更有那么点精雕细琢的小心思,读起来不是那种死板的实验报告,那么,就多用点长句吧。话说那些需要精读的文章,使用的长句还是比较多的,不然都是短句,一下子就都理解了,还需要反复揣摩理解吗?
仔细分析一下长句,就可以发现其实长句也没有那么复杂的。无论多长的句子,都是由一些基本的成分组成,只要找出句子的主干,再理清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正确地理解句子的意思。
有的长句是简单句结构,但是修饰成分很多,把原来短短的句子就给充得涨起来了。这种句子的理解是最容易的,先直接略过那些修饰性的单词,比如定语、状语等,直接把主干挑出来。知道了说啥之后,再回头看一下那些修饰性的词,判断一下是赞赏还是批评。写的时候也容易,写完了主干之后,一点一点的对主语、宾语、谓语等加上修饰性的形容词跟副词。只是要注意控制点长度,别整的太罗嗦了,把句子给撑爆了。
带从句的长句理解起来要复杂一点。有时候比较复杂的句式会让人看完了从句之后就已经忘记了主干是什么,只能回头再看起。更麻烦的还是那种指代性的it,those等,还需要从上下文去理解。
从句有这么几种:一是名词性从句,有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在从句结构比较复杂的情况下,理解的时候是可以将从句拎出来作为一个独立句子,而在主句里面弄个代词来替代这个从句的。写的时候则是逆过程,先是把主句写好,然后用从句替代掉主句里面的代词。
二是形容词性从句,也叫定语从句。在汉语表达中,这种从句是可以用“的”来连接。或者是两个并列的句子。定语从句通常用which,that,whose来连接。因此在理解的时候看到这些词的时候,是可以直接将这些词之后的句子挖出来读。这样分解完了之后,长句就又变成短句了。而写这种长句的时候,则是可以直接在要修饰的词后面上一个连词,然后将从句给直接给填进去。
还有一种是副词性从句,或者状语从句。一般是用来表示时间、原因、条件、让步、目的等。由于在英语中,状语从句用通常是放在主句之后,所以它的理解不会太复杂。需要的就是把那些常见的状语从句的连接词记住,在文章里面看到这些词的时候提醒自己主句部分已经表达完了就行了。写作的时候也是很方便,往主句最后添加上从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