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买卖?!教育部出示六大整治措施!

网上关于学术不端的事情,闹的也是沸沸扬扬。最开始是美国的那个学者,但是据说最近又牵扯到了清华大学,然后就是我们国内的事件,比如最近某大学的青年教授,涉及到“长江学者”级别的论文造假,还有其它一些论文造假的案件,也都被曝出在网络上。

论文买卖?!教育部出示六大整治措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论文抄袭事件,也并不是这段时间才出现的,其实这属于高校中长期存在的现象。一直以来,学生购买、代写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已经成为了一门完整的产业链。可以说,有相当大一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都是这么来的。

这次教育部印发的《通知》,专门对于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问题作出部署,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严厉查处”。《通知》措辞之严厉,得以见得教育部此次整治的力度之大,完全超过了以往的力度。

通知里详细说:“由于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仍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虽然教育部没有明确指出,那些学位授予单位存在学风不正的情况,当然这实际上也不可能点名,但是教育部的措辞已经是很严厉了,等于直接承认,我们有部分高校的建设出现了问题,需要大力整治。

论文买卖?!教育部出示六大整治措施!

这次在教育部的《通知》里,教育部针对买卖论文的行为,提出了六大整治措施:

1、 对参与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直接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要直接予以撤销。而通过学位证书取得的工作,用人担任应直接取消该证书在本单位的认可,这基本就等于要开除了。

2、 追究教师们的失职,学位论文的发表,必然是有教师的指导的。抄袭、买卖的论文能够发表出来,就是教师在审核论文时的巨大失误,对于这样的失误,教师负有直接的责任,对此必须要追究。

3、 针对学位授予的机构,对于在审核过程中不作为的机构,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减少该单位的学位授予数量。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学位授予点,不再允许该单位授予相应的学位。同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 接受社会的举报,各省级单位的举报电话,应该时时保持畅通,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举报。

5、 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于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不定期、不定量的随机抽查。

6、 教育部直接进行专项督导,根据现有的动态数据,建设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的平台,加强相关的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这次改变了做法,它直接认定,导师是论文作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出现的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导师需要负责人,对于出现问题的学生的导师,必须要追责,从源头上减少论文买卖可能出现的几率。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四十年前,钱学森之问震惊了中国教育界,四十年之后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中国教育界。为什么?其实论文造假,就是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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