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丨26岁博士生,虐杀三只蜗牛,被拘捕!
8月17日,一名香港博士生因为虐杀蜗牛被警方拘捕了。
图/香港01
事情是这样的,8月4日傍晚,有香港巿民途经尖沙咀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持一包食盐撒向地上,当时有少量蜗牛在雨后走出泥土爬行,被盐撒中身体的蜗牛,很快因脱水而死,只剩下空壳。途人惊觉该男子正在虐杀蜗牛,上前质问,对方辩称蜗牛“危害生态”,故消灭它们。男子无视别人劝阻,继续撒盐,更特意摆姿势让人拍照。
后来有人把照片放在网上公开,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主动调查案件后,于16日晚上约7时在尖沙咀拘捕涉嫌残酷对待动物的26岁这位博士生。
据港媒报道称,被捕男子姓许,26岁,香港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生,居住山林道一单位,疑犯在案中涉嫌洒盐虐杀3只蜗牛。16日晚上,疑犯由警员押回其寓所搜屋,检获疑犯犯案时所穿着的衣服,其后警方检走证物,并将疑犯带回警署扣留调查。
香港警方强调,非常重视残酷对待动物的案件,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而根据条例的释义,动物包括任何哺乳动物、雀鸟、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
网友纷纷吐槽
这起“杀蜗牛”事件不仅在香港,连在内地网络上也引起讨论。一部分香港网友质疑:“我用电蚊拍电过蚊子要不要去自首?”、“我煮火锅都直接丢生虾入锅,原来是犯法啊?”、“法国蜗牛这菜是不是从此要从香港消失?”、“看到有人把蟑螂踩死了,是不是要去报警了?”
内地网友也加入讨论阵营,纷纷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儿”感到担忧。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既然违反了香港的法律,就要得到惩罚。也有网友认为,这件事是举报者“多事了”。
据多家不同港媒报道,网友推断其所杀蜗牛为入侵物种“非洲大蜗牛”。资料显示,在雨后的南方常常会出现这种“非洲大蜗牛”,最可怕的是,它们的黏液或粪便里,可能携带很多寄生虫和病原菌,这种虫会传播脑膜脑炎或脑膜炎等疾病。
深圳卫健委甚至曾发文称,如果在家里发现少数蜗牛:可以利用家中的食盐处理。蜗牛被撒食盐后,软体部分会融化成水而死。
如此动物保护?
这件事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似乎也说明香港的动物保护非常严格。香港至少有十条有关法例与动物有关,其中相当于部分写明了动物保护的细则。
除了上面的法例,在今年的4月28日,香港立法会还通过了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扩大“动物”的涵盖范围至包括“猫”和“狗”。《条例》称,如有车辆撞到动物,该司机必须停车。司机也须向任何警务人员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个人资料,否则须于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报警。若司机在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可处罚款1万元和监禁12个月。
此外,香港是唯一个明确规定食用狗肉、猫肉属于违法行为的地区,违法者可处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6个月。
除了法例规管,香港警务处自2011年10月起联同香港渔护署、食环署、爱护动物协会、香港兽医学会、中国(香港)兽医学会及保护遗弃动物协会推出“动物守护计划”,从教育培训、宣传、情报收集及调查四方面打击残酷对待动物行为。
不过显然在不少网友眼中,香港保护动物法律虽然严格,但此次虐杀蜗牛被捕之事似乎也有些“过了”。你怎么看?说出你的想法!